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招生简章已经发布,包含了2023年最新招生官网地址,学费补助等,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招生简章主要是给同学们提供一些招生录取政策、学费等信息,想报读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的同学,欢迎留言咨询老师。

荔波县职业学校简介学校创建于1984年9月,原为荔波县职业学校。 1985年9月,更名为荔波县职业学校。 1988年更名为荔波县民族职业学校。 2001年增设荔波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02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合格中等职业学校。 2005年9月更名为荔波县职业学校。同年11月,被教育部升格为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2008年6月,校办行业荔波张江驾校成立。同年7月,经黔南州教育局批准,挂黔南旅游学校名牌,面向全州招生。 2009年1月,被教育部确认为全国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各类短期社会培训。实行一队四校合一(荔波县职业学校、荔波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荔波张江驾校、黔南旅游学校)的管理模式。目前,校园占地面积100亩,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1942人,短期社会培训学生1760人,学生就业率92%。现有教职工97人,专任教师82人,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任教师60人,高级职称13人,双师型教师比例62%。设有旅游服务与管理、宾馆服务与管理、汽车运行与维修、电子电工4个重点专业和计算机技术应用、服装制造技术、农学、农机应用与维修4个普通专业。
荔波县职业学校教育实力
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德为本、以技为本、艰苦奋斗、乐观向上的校训,以家长满意、学生满意、社会满意、企业满意为办学主体目标,采用2+1、1+2、1.5+1.5等办学模式,与大中型企业、发达地区名校联合办学。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关心下,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2006年被黔南州教育局评为中等职业学校先进单位; 2007年5月,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实验基地。
同年9月,被人事部、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2008年10月,被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授予全国农村成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12月,被黔南州教育局评为绿化先进学校,2008年被评为荔波县教育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2009年6月被黔南州人民政府评为劳务输出工作先进单位,同年12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综合治理工作。
学校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力争进入全国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行列,不断推进地方职业技术教育。
荔波县职业学校秋季招生计划: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学制3年,100人;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3年,在校学生50人;计算机技术应用学制3年,50人。汽车驾驶与维修专业学制3年,在校生100人;服装生产技术专业学制3年,在校生50人;电子电气工程学制3年,在校生100人;农业专业学制3年,学生100人。农机应用与维修专业学制3年,招生人数50人。
专业名称学制学号
旅游服务与管理3年100人
酒店服务与管理3年50人
计算机技术应用3年50人
汽车驾驶及保养3年100人
服装制作过程3年50人
电子电工3年100人
农业专业3年100人
农机应用与维修3年50人
荔波县职业学校助学政策
1、启动资金:招生工作启动后,向A类学校发放3000元,向B类学校发放2000元作为招生启动资金。
二、招生奖励: 1、完成招生任务80%以上的学校,每人奖励80元。 2.完成招生任务的完成。每名学生奖励100元。
3、超额完成招生任务奖励:超额完成招生任务100%的学校,每超额学生奖励200元。
荔波县职业学校地址:荔波县其他半王村
荔波县职业学校简介
学校创建于1984年9月,原为荔波县职业学校。 1985年9月,更名为荔波县职业学校。 1988年更名为荔波县民族职业学校。 2001年增设荔波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002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合格中等职业学校。 2005年9月更名为荔波县职业学校。同年11月,被教育部升格为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2008年6月,校办行业荔波张江驾校成立。同年7月,经黔南州教育局批准,挂黔南旅游学校名牌,面向全州招生。
2009年1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学校以中职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各种社会短期培训,实行 一套班子、四校合一(荔波县职业学校、荔波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荔波樟江驾驶培训学校、黔南旅游学校)的管理模式。专业名称 学费 住宿费
旅游服务与管理 800元/期 500元
酒店服务与管理 800元/期 500元
计算机技术应用 800元/期 500元
汽车驾驶与维修 800元/期 500元
服装制作工艺 800元/期 500元
电子电工 800元/期 500元
农业专业 免学费 500元
农机应用与维修 免学费 500元
荔波县职业学校助学政策
1、启动资金:招生工作启动后,发给A类校3000元、B类校2000元作为招生启动资金。
2、招生奖:1、完成招生任务80%以上的学校,每生80元奖励。2.完成招生任务的完成。每生100元奖励。
3、超额完成招生任务奖:超额完成招生100%的学校,每超额一名学生奖励学校200元。
荔波县职业学校奖学金政策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荔波县职业学校发展历程
在办学过程中,学校始终坚持以品德为先、技能为本、艰苦创业、乐观向上为校训,以家长满意,学生满意,社会满意,企业满意为主要办学目标,采取2+1、1+2、1.5+1.5等办学模式与发达地区大中型企业、名校强校联合办学。在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和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下,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逐年上升,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2006年被黔南州教育局评为中职学校先进单位;2007年5月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同年9月被国家人事部、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08年10月被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授予全国农村成人教育先进单位;2008年12月被黔南州教育局评为绿化先进学校,并获2008年荔波县教育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09年6月被黔南州人民政府评为劳务输出工作先进单位,同年12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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